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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事故残疾生活补偿费是怎么计算的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具体计算公式是:平均生活费×赔偿年限×赔偿系数。相关项目的来源如下:

1、平均生活费:可以从医疗事故发生地统计部门(如统计局)得到。部分地区的该项统计指标不是以“平均生活费”表示,而是以“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概念表示。

2、赔偿年限:最高不超过30年,但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规定如何具体计算赔偿年限,实践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计算。

3、赔偿系数:与伤残等级具有对应关系。伤残等级越重,赔偿系数越大。

4、关于伤残评定的时间,因为该时间将直接影响伤残等级。但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可参照“治疗终结”规定。治疗终结就是治疗完毕,或者说是临床效果稳定。需要针对个案进行分析确定。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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