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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邻居饲养了上百只信鸽,顺义的赵女士常年受粉尘、鸟毛和粪便困扰,由于孩子得了荨麻疹和哮喘,赵女士无奈之下选择起诉邻居。近日,北京顺义法院发布《涉相邻关系案件审判白皮书》,其中便通报了这起案件,经过法院审理,赵女士的邻居张先生被判停止饲养信鸽。
原告赵女士居住在顺义区的某个村庄,在赵女士家东面隔着一条路的院子里,邻居张先生在此饲养了上百只信鸽,每天会放飞信鸽。据赵女士所称,信鸽在起飞、降落的时候,都在她家宅院上空低空盘旋,信鸽身上的粉尘、鸟毛还有粪便全都散落到院里,导致其房前屋后、门道、门帘、院子里面全是鸽子粪便,院子里长期有异味。且更为严重的是,赵女士的孩子患上了过敏性荨麻疹和哮喘。赵女士自称,她也出现了鼻子、眼睛痒痒、发红、发肿这些过敏反应。赵女士认为,这些都是被告张先生饲养鸽子导致,起诉张先生要求其停止饲养信鸽。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饲养者应尽量减少饲养行为对附近区域所造成的危害,并主动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农村饲养动物,也不得妨害他人生活。鸽子在饲养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排泄物等垃圾,存在活禽养殖的防疫风险,会对附近居民产生妨害。农村宅基地上的宅院一般用于居住生活需求,与用于种养殖地的地块性质不同。被告在居住生活区域进行活禽养殖,且数量较大,未采取必要的防疫手段,对周围居民造成妨害。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停止在涉诉租用的宅院内饲养信鸽的诉讼请求。
顺义法院李遂法庭副庭长胡波介绍,近年来,不乏有人出于爱好在农村中养鸽,但当其养鸽权利与他人正常的生活居住权利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后者。被告养鸽的房屋位于农村居住区域,居住人员密集,且其饲养的信鸽数量较多,由此产生的羽毛、粪便、气味、噪音等不可避免会对邻居造成干扰,已经超出了邻里间合理容忍的范围,所以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停止饲养信鸽的诉讼请求。法官建议,广大“信鸽人”依法文明饲养,共建和谐家园。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徐慧瑶
编辑 王琼
流程编辑 马晓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