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7月4日,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推进工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的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要求,发改委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文件。

核心观点:

工业硅:工业硅行业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GB31338-2014工业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该标准适用于工业硅企业单位产品生产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其中明确指出:1、现有工业硅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应不大于 3 50 kgce/t。2、新建工业硅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应不大于 2 800 kgce/t。3工业硅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应不大于 2 500 kgce/t。


(资料图片)

综合来看,经过前几年的淘汰和整合12500KVA以下的炉型,目前该文件对工业硅市场产量影响相对有限,各地执行期间可能会有所差异,尤其南方区域可能继续淘汰部分落后产能,实际影响有待观察。

一、文件内容:

其中,由于2021年版中未提及工业硅,2023年版本中初次提及工业硅行业:根据工业硅冶炼工艺差异,分为主要还原剂为木炭,半煤半焦,全煤工艺三种,从文件可以看到标杆水平为小于等2500 kgce/t ,基准水平最低为3300 kgce/t ,此文件中要求基本于2016年实施的标准一致。

二、主产区相关能耗指标政策

新疆区域:2020年根据《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未达标和能耗消费统计及分析制度违规企业的通告》显示工业硅企业均未出现在名单里面,由此可以推断新疆区域工业硅企业单位能耗基本都处于合格范围内,文件对新疆区域供应影响相对有限。

云南区域:《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中显示:推动重点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退出,以钢铁(炼钢、炼铁、铁合金、工业硅)、建材(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粉磨站、石灰窑)、石化化工(焦炭、电石、黄磷)、有色金属(电解铝、铜铅锌锡冶炼)等行业为重点,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全面摸底排查“限制类”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及产能,分行业制定“限制类”产能退出方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明确写出写限制类: 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矿热电炉容量<2×1.25万千伏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根据云南的相关政策文件来看,到2025年云南区域将会面临相关的能耗退出,对云南区域的工业供应造成一定的影响,以及相关产业升级。

其他省市对于工业硅能耗未见明确的相关政策文件。

三、2023年全国炉型及产量分布统计

根据Mysteel统计全国工业硅企业统计总炉数634台,在开255台,月产量接近25万吨。

其中炉型小于等于20000KVA炉型总数量579台,占总炉数90%,20000KVA及以上炉型总数仅60余台,占炉子总数10%左右。

由统计数据可见,工业硅行业目前主要还是以中小型炉子为主,随着近几年的发展,新建工业硅矿热炉基本以25500KVA及33000KVA矿热炉为主,且随着北方主产区(宁夏、新疆,内蒙古、甘肃)等西北区域新增产能的释放,且西北区域前两年相关能耗政策的调整,基本淘汰125000KVA炉型。预计能效改造及淘汰对于主要影响以南方产区广西、四川、云南,贵州等地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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