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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降耗,人人有责。近日,我省十部门联合发布节约用能通知,从实行常态化节约用电、推进重点领域整体节能两个方面提出十点要求,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节约用能良好氛围,推动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通知由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能源局、国网湖北电力联合发出。
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公共交通、城市景观照明、社区家庭实行常态化节约用电。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率先垂范,合理使用办公设备;国有企业要严格落实日常节电管理制度,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投入,合理安排错峰避峰用电;工业企业特别是年能源消费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积极实施节能改造,提高用电效率;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展馆等场所根据营业时间和人流量等科学优化用电管理;地铁站、高铁站、汽车站、机场等交通场站要合理优化空调温度和照明开启数量;城市景观、道路公共照明设施要因地制宜实施智能控制,合理控制媒体墙、“灯光秀”等高能耗、大规模景观的照明时间;树立全民节约用电意识,引导居民用户积极参与各类节电活动。
通知明确推进重点领域整体节能。支持采用高效、清洁、低碳能源为园区企业供电、供冷、供热、供蒸汽,支持园区集中供热、供冷、供电等能源基础设施集约化改造,提升园区综合能效;采取智慧能源、第三方能源托管、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推动县级以上医院、大专院校等公共机构能效提升;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更新升级改造,推动企业能效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