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山医院外景
5月底,一则《广西南溪山医院购买二手体外循环机成“烫手山芋”》的帖子出现在网络上并引发关注。
据这则帖子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下称南溪山医院)在5年前从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下称附属二院)高价购买一台二手“体外循环机”,却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停机,为避免医疗事故发生,这台二手“体外循环机”在南溪山医院手术室成了摆设,也成了“烫手山芋”。
(资料图片)
为了核实这则帖子的真实性,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了相关知情人士,至少两位知情人确认了帖子基本属实。红星新闻记者实地走访了南溪山医院和附属二院,两家医院均未正面回应这一问题。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一位工作人员回应表示,尚不清楚此事。
↑网帖文章截图
网帖显示,临桂县人民医院在2014年更名为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更名后不久,该院花费近400万购买一台“体外循环机”。当该院领导调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工作时,这台“体外循环机”又被南溪山医院高价购买。网帖称,南溪山医院未经任何采购程序,直接违规购买,至今尚未入库。
网帖表示,南溪山医院是省级三级甲等医院,又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该行为属于上级医院到下级医院购买二手设备。而这台“体外循环机”买来才使用几次,出现两次中途停机。“体外循环机”是做心脏手术的,如中途停机处理不当,患者极有可能当场死亡。为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这台二手“体外循环机”在南溪山医院手术室成了摆设,也成了“烫手山芋”……
该网帖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医院购买“体外循环机”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后,招标人应当将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上级医院到下级医院购买大型设备直接付款购买,未通过招投标,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网帖的最后还称,希望上级领导、新闻媒体介入调查,将这台“体外循环机”的来龙去脉全部搞清楚。
南溪山医院官网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记者就此联系到了南溪山医院内部的一位知情人士,该知情人士表示,所谓体外循环机,指用一种特殊装置暂时代替人的心脏和肺脏工作,进行血液循环及气体交换的技术,这一装置分称为人工心和人工肺,亦统称人工心肺;其工作原理是充当心肺工作原理,体外循环机是心内直视手术必须使用的装置,使用时间控制在8小时。
这位知情人士表示,网帖举报的这台体外循环机系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于2016年购买,这种大型医疗设备采购,按照规定都需要经过招拍挂程序。
↑附属二院发布的《体外循环机、心脏外科器械介绍推荐会公告》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到的一份附属二院于2016年6月发布的《体外循环机、心脏外科器械介绍推荐会公告》显示:附属二院近期拟对“体外循环机、心脏外科器械”进行介绍推荐会,请有意向的公司与设备科联系报名。资料准备要求(一正四副):设备名称、产品报价、设备参数、客户名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设备注册证、售后服务承诺等,参会人员要求熟悉设备性能(心脏外科器械要求带样品进行现场介绍)。
不过,目前公开信息中尚无这台体外循环机招拍挂的详细信息。知情人士表示:“这台机器详细购买情况,只有医院提供相关材料才可以查清楚,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附属二院确实购买了一台体外循环机,是在当时附属二院一位领导主持下购买的。”
针对网帖“南溪山医院直接从附属二院购买,未经过招投标,是严重违法”的说法,这名知情人士表示:“基本可以确定是南溪山医院从附属二院购买过来的,但是具体花了多少钱,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
同时,该知情人士表示:“对于一家医院尤其是像南溪山医院这样一家三甲医院来说,购买大型医疗设备,都是需要经过招拍挂购买新设备的,因为牵扯到设备是否合格、能否正常使用等问题。像南溪山医院这样一家三甲医院从当时还是三级医院的附属二院购买一台二手设备,确实罕见,此前没有先例。”
根据附属二院官网消息,附属二院于2021年5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确认成为三甲医院,此前为三级医院。
对于网帖中“体外循环机使用中出现两次停机,至今未入库”的说法,该知情人士表示:“情况确实如此,只是出现停机的详细手术记录,得由医院提供,一般人拿不到。”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采访到的另一位桂林医疗圈内知情人士也同样表示:“情况基本属实。”
采访过程中,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了附属二院操作“体外循环机”时的时任院长,目前这位院长已经退休。对于网帖所反映情况,这位院长并未直接否认或者确认,而是表示:“医院里都有详细的记录,建议去联系医院,我已经退休,不方便就这个事情说太多。”
红星新闻记者获得这台体外循环机的铭牌显示,其产品专业名称为:人工心肺机——液压式血泵;生产日期为2015年6月,使用期限为10年,系由一家德国企业生产,由上海一家公司代理销售。
为了解这台机器的销售和维修情况,记者致电该公司,该公司随即提供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销售负责人电话。该负责人表示,因为销售时间较久远,需要查询相关销售才能给予记者答复。时隔数天后,记者致电询问查询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决定由公司出面进行答复并答应记者提供公司相应联系方式,但不久之后这位负责人又表示公司决定不接受采访。
↑附属二院内部张贴的医院简介
为了核实了解前述情况,记者实地走访了两家医院。
在附属二院采访过程中,该科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采访的事情需科长做主。”次日,记者电话询问是否和科长汇报、是否接受采访时回应相关情况时,这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科长还没到科室。发稿前夕,记者又多次拨打该科室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采访过程中,记者找到附属二院院长,当记者提出采访需求时,该院长表示不清楚,随即匆匆离开。
在南溪山医院采访过程中,记者同样遭遇了类似状况。第一次见到南溪山医院宣传科科长,记者说明采访来意后,该科长表示需要向院领导请示才能做决定,随后双方互留了联系方式。第二天,记者拨打该科长留的电话询问汇报情况时,接电话工作人员同样表示“科长不在”。发稿前夕,记者又拨打该科室电话,接电话工作人员依旧表示“科长不在”。
此外,记者还多次电话联系南溪山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发送的采访短信也未获得回复。
针对此事件,记者电话联系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办公室、宣传处、卫生监督所等多个部门,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注意网上的相关举报,不清楚这件事。”
长期从事医疗行业法律服务的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各地都是有严格规定的,超过一定金额的设备,都需要经政府采购,走招拍挂流程。比如在云南,凡是超过50万元的采购,都需通过政府采购的流程进行。
根据《广西发布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货物、服务类采购限额标准由原自治区本级、设区市10万元以上调整为:自治区本级20万元以上,设区市、县级10万元以上。统一全区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类120万元以上,工程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200万元以上,服务类80万元以上。
“政府采购招拍挂的流程,相对透明公正,可以避免一些腐败的产生,同时对于设备质量也能够有一定保证。像体外循环机这样的设备,一家医院直接从另一家医院购买‘二手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情况在民营医院间有可能发生,比如在质量有保证的情况下购买一个二手设备,对于民营医院来说又能满足需要又能节约成本,但是在公立医院采购过程中,几乎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如果确如举报所言,这台设备买过后使用过程中还出现了‘停机’的情况,那就更加奇怪。”李军这样说。
对于置换的说法,李军表示,如果确实是经过省一级卫健委批准,这种公立医院的设备置换流转,也是可以的,毕竟是经卫生系统批准的一种内部资源的互补利用,但是这种做法也不常见,而且其中还牵扯到国有资产处理的问题,就更需慎重。
对此,北京某著名医院的一位专家也表示认同。这位专家表示,目前对于医院的国有资产处置问题,有了越来越严格的规定和约束。“比如在我们医院,哪怕是一把椅子的处置,目前都要经过严格的流程,像这种把一台大型医疗设备在刚买没多久的情况下就处置,卖给或者置换给另一家医院,都是不可能发生的。这事情说不通,你肯定是有需要才购买这台设备的,如果设备是好的,又有需求,在使用期限为10年的情况下为什么刚买一两年就处置呢?如果设备是坏的,为什么会经过招拍挂买一台不合格设备进来呢?又或者买回来是好的,使用过程中坏了,那为什么不去让厂家维修或者索赔而是去处置呢?”
“一般像我们医院,这种大型设备的采购,肯定要走政府采购招标流程的,我也没听过一家公立医院去别的医院买一台二手设备回来的。但是由于目前两家医院并没有公开回应这件事,很多详情细节不清楚,不能做过多评价。”这名专家如是说。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 祁彪 记者 张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