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证监会系统针对券商违规行为开出的诸多罚单中,券商研报业务罚单数量占比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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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招商证券及其首席策略分析师等4人因个别研报制作不审慎等原因,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6月19日,北京证监局针对某研报的审核流程中部分底稿缺失,引用的文件发布日期错误,向中信建投证券及其固收首席分析师等4人开出罚单;同日,上海证监局披露了对国泰君安证券及其研究所所长、固收首席分析师的处罚决定,处罚事由也涉及研报违规。
据《金融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5月以来,截至6月28日,各地证监局针对券商机构研报业务违规行为已开出35份罚单。其中,10份罚单的被罚主体为证券公司,其余25份罚单则是针对34名分析师或相关工作人员开出。
“通过加强对券商研报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有助于推动形成良好的研报生态,对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及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均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券商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投研对证券公司其他业务线具有明显的支持和协同作用。”有业内人士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严谨、真实、负责的高质量研报不仅是券商品牌形象的加分项,同时,研报的作用相当于面向B端的投顾,事关各类投资者根本利益,对维护行业声誉及资本市场良好舆情及生态环境发挥着重要引导作用,高专业度、合规的研报也有助于促进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近两个月开出35份罚单
近日,中信建投、国泰君安两家知名券商及其首席分析师甚至研究所所长被监管处罚引发市场关注。事实上,自5月以来,北京、上海、深圳、重庆、辽宁、山西、安徽、广东、云南、河南等十地证监局针对研报业务违规已开出多达35份罚单。
具体来看,针对券商机构,监管部门共开出10份罚单,分别涉及首创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招商证券、东亚前海证券、中天证券、西南证券、粤开证券、太平洋证券、中原证券等10家机构;针对相关工作人员,监管共开出25份罚单,分别涉及18家券商机构的34名分析师或相关工作人员,其中不乏研究所所长或未注册登记分析师资格但仍在研报上署名的其他工作人员。
从处罚事由来看,券商机构被处罚主要涉及两大方面原因。一是内控制度未根据法规规范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主要表现为未建立互联网平台发布研报、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证券分析师公开发表言论前的内部报备制度;未建立健全市场影响评估机制,构成重要影响的提级审核机制对“重要”情形缺乏明确清晰界定;未建立专项的投价报告制度;证券分析师绩效考核机制中的合规因素、研究质量因素不明确等。
二是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主要表现为:质控合规审核流于形式,未分别建立清晰的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核清单,质控或合规人员提出意见后跟踪不足;证券分析师绩效考核打分依据未留痕,个别与研报业务存在利益冲突人员参与考核打分等。
分析师受到监管的原因大多为研报质量问题,例如,部分结论缺少数据支撑、个别数据来源未核实、引用信息与原文不一致、无法保证部分信息来源真实性、分析结论的合理依据不够充分、底稿缺失等。此外,山西证券、西南证券、太平洋证券分别有2名、1名、5名工作人员在未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的情况下,已在参与制作的证券研究报告上署名的情形。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表示,研报是券商研究部门根据自身的专业能力向投资者提供的一种有偿服务,有可能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定和后续的收益亏损。低质量的研报会干扰投资者的分析判断,也有可能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监管部门对研报“强监管”,有利于清理市场上的不良现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多措并举规范研报业务
对于券商研报业务的整顿,是今年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方向之一。今年2月,证监会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178号建议的答复中,针对部分证券分析师、证券投资顾问利用天干地支、阴阳五行等理论对证券及证券市场走势进行分析、预测或提供投资建议服务,提出将持续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监管执法和自律管理,严厉打击利用天干地支、阴阳五行风水学说预测股市等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5月,监管部门向券商发布《关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共覆盖45家证券公司和300篇研报。从检查情况看,研报业务合规水平和专业能力总体较好,但也存在部分公司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部分证券分析师研报制作专业性审慎性不足等问题,后续监管部门将对相关违规机构和从业人员从严问责。
同时,《通报》重申了四项监管要求:一是要求券商加强研报信息来源和留痕管理;二是要求券商强化研报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内部控制;三是要求券商规范公开发表言论和客户服务活动管控,强化舆情风险管理;四是要求券商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和内部问责制度。
此外,6月14日,为落实2022年发布的证券研报业务“双随机”现场检查相关工作安排,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根据监管要求发布了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培训的通知。通知明确,培训对象为各公司研报业务所有从业人员,包括证券分析师、研究助理、质控合规人员、研报销售人员等。“请各公司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组织上述人员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培训。”中证协在通知中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