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是浙江省政府决策前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先行点,一直以来狠抓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从合法性审查这一环节入手,加强行政行为源头规范,以“小切口”牵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大变革”,多方位发力确保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全方位提升工作质效。
一、在合法性审查“学”上下功夫
(资料图)
“关键少数”带头学,把《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必学内容并邀请资深律师培训解读要点。强化全县各单位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培训工作,目前县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等30余家单位已完成第一轮培训。组织全县各单位分管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法律顾问等67人开展专项培训,深化合法性审查工作队伍的认识与理解。
二、在合法性审查“做”上提质效
“严把质量”,将合法性审查作为政府对外签订合作协议、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前置条件,承办单位在提交审议前须经本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查。在提请县政府审议前,司法局从制定主体、法定职权、文件内容、制定依据、制定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同时听取县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为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提供有力支撑。近3年,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决策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100余份。
“严守程序”,政府合作协议文本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报请县政府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凡是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未按规定举行听证会、组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核的,一律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政府及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等内容100%纳入审查事项目录。
“全面覆盖”,构建县乡村“242”三级合法性审核体系。一是县级“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律顾问”审核机制;二是各乡镇(街道)“党政口+司法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审核机制;三是各村(社区)“村两委负责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审核机制。
三、在合法性审查“督”上见真章
“联合督察”,深化县委巡察与法治督查有机结合,将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纳入法治巡察内容与标准,对55个单位开展法治建设巡察,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130余条,充分发挥党委巡察对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
“完善考核”,将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成立合法性审查工作督查小组,全面掌握15个乡镇(街道)、23家县直部门的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情况。对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倒查合法性审查制度执行情况。
“智能监督”,全面推广“乡镇街道合法性数智审查应用”平台,实现一键掌握全县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情况,对合法性审查事项进行实时调度、通报,有针对性的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
原标题:《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多措并举推进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地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