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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6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情况。近年来,广东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主要业务数据连续两年排名全国首位,平安建设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工作考评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档,全省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级评定数量排名全国首位。另外,有多个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典型案例或精品案例。
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深入推进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努力为服务保障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广东作为监管大省,监管场所和被监管人员数量均位居全国首位,法律监督任务繁重。据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吴伟滨介绍,从2019年开始,历经4年完成对全省监狱、看守所,以及63个社区矫正中心和435个司法所的巡回检察,共发现监管执法问题3955个,检察履职问题339个,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896人,监督收监执行21人,累计制发检察建议979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28份,移送职务犯罪或违规违纪线索一批。
广东省检察机关在巡回检察中,深挖细查刑事执行违规违法问题并坚持跟踪问效,持续强化监督意见整改落实。省检察院在直接巡回检察中,发现了某监狱对重点罪犯涉财务性判项的执行把关较为宽松,未能充分体现最高法关于对有能力但拒不履行财产性判项且在监狱消费偏高的,依法从严掌握减刑的司法解释精神,对于其中2名“三类罪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移交市院提出再审建议,依法撤销原减刑裁定。肇庆市检察院在巡回检察中发现1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变更执行地后涉嫌漏管,经深入调查核实,办理了《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广东省第一宗冒名顶替社区矫正服刑案。深圳市检察院通过巡回检察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出入境问题,立刻联合该市出入境管理局和司法局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董杰介绍:“对监狱进行巡回检察加强对罪犯岗位调整记分考核、立功受奖、病情鉴定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对看守所重点监督监管执法、执行羁押期限、对看守所留守服刑罪犯等,着力发现并纠正通风报信,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违法违规问题;对社区矫正进行巡回检察重点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有效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依靠刑罚执行的效果。刑罚执行作为刑事诉讼的最后环节,能否做到公平公正,既涉及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也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广东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减假暂)强化了监督力度,坚决防止“提钱出狱”“花钱买刑”等司法腐败问题出现。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书面提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20480件,被采纳20447件,采纳率达99.842%。
吴伟滨介绍具体的审查办法时介绍,“减假暂”在案件提请、审查、裁定阶段均有严格的审查,在审查阶段,“三类罪犯”以及有立功或重大立功情节的案件都会成为审查重点。而在案件裁定阶段,针对职务犯罪罪犯违法“减假暂”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假暂”案件,一律要层报省级以上检察院备案审查。
广东检察机关对“减假暂”监督的效果明显,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姚莲举了一个例子:“省检察院办理一宗合同诈骗罪犯减刑案件中,深入开展实质化审查,确认他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建议法院对其不予减刑,促使该服刑罪犯认罪悔罪,配合执行机关积极退赃,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六千多万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李斌 通讯员 粤检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林传凌